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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服务指南
出入境服务指南
时间:2009年11月27日 来源:本站原创

  

出入境服务指南

因私出国、出境证件申办程序

一、出国

申请(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管理中心)——发证(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时限为15个工作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机构不能在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批准可延长至三十日。

二、赴香港、澳门

(一)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放行分数线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二)赴香港、澳门探亲

1、赴香港澳门探亲——申请(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发证(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三)赴香港、澳门商务、培训、就业

申请(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发证(市级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赴香港、澳门旅游

报名、缴费、提交申请材料(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有经营权的旅行社)——审批(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发证(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

三、赴台湾

申请(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境外人员办事程序

一、外国人业务

(一)申请签证——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申请居留证——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申请旅行证——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遗失证件——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来华定居——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

二、台湾居民业务

(一)申请延期————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多次入、出境及暂住——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遗失证件补发——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定居——市、州公安局受理。

三、港澳居民、华侨业务

(一)暂住——市、县公安局受理——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

(二)证件遗失补发——市、县公安局受理——市、州公安局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

(三)定居——市、县公安局受理——市、州公安局审核——省公安厅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

出入出境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1    护照      每证     200元

加页、合订、加注、延期  每项次20元

2    入出境通行证一次有效   每证    20元

二次有效    每证    50元

多次有效    每证    100元

3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   100元

4   前往港澳通行证   每证   50元

5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证件加注   每项次20元

一次入出境签证、停留延期   每项次20元

多次入出境签证   每项次   100元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每证    50元

6    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   50元

7   华侨回国定居证    每证   50元

8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证    30元

9   台湾同胞旅行证    每证    10元

签证、加注偕行人    每项次    5元

10   华侨、港澳居民暂住手续    每项次   100元

商务赴港

一次有效     每件    20元

三月多次    每件   100元

一年以上(含一年)多次有效

非对等国家管理收费

零次、一次签证    每证    160元

二次签证    每证    235元

半年以内多次签证    每证    425元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635元

零次、一次团体签证每人    130元

二次团体签证    每人    130元

团体签证分离    每证    160元

改变签证种类    每证    100元

出入境证     每证    100元

旅行证    每证    50元

旅行证延期    每人次    50元

定居身份确认表    每证    200元

加入、退出、恢复中国籍手续费   每证    200元

外国人运带骨灰出境许可证    每证   20元

外国人运带灵枢出境许可证    每证   30元

备注:外国人签证、证件均按人头收费。外国人出入境证先期收费100元,增加、减少偕行人每人收费100元。外国人旅行证增加旅行地点每项每次收费50元,增加、减少偕行人每人收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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